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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2010年04月20日 11:35:25 来源:五寨县第二中学校 访问量:301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火灾、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房屋倒塌、传染病、中毒、自然灾害等),保障师生安全,减少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或书记担任,其成员有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工会领导组成(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二、临时现场指挥部
学校一旦出现火灾、群体性活动安全、房屋倒塌、传染病、中毒、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后,学校负责人、各部门领导和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关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必要时申请县教育局可派有关领导直接参与学校临时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三、应急预案
(一)、校内发生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紧急情况预案
1、切断各楼层电源。(后勤主任负责)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水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0”;房屋倒塌且有人员被埋入,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指挥:校长)
3、迅速向有关负责人报告。(书记负责)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学校教师、门卫和其它员工组织学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带——院或操场,并阻止学生救火救灾。(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负责指挥)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校长负责)
6、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办公室负责)
(二)、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各班主任、生活老师马上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
2、迅速与县医院取得联系,并让院内教师私车或出租车迅速把学生护送到医院救护。
3、由校长或有关负责人就事态情况迅速组织采取救护措施。
4、对食堂中的预留食品、蔬菜样品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监督食堂承包人送交后勤处,由后勤主任对这些预留样品实行封存。
5、校长或有关负责人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一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内保人员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②迅速报告校保卫人员。
③迅速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
④迅速报警(110)
⑤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⑥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入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拍照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学校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县教育局与县疾控中心。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全校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毒和隔离。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县局及县疾控中心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五)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学校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和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当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预案。
一、报告与响应
1、在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若接警后拖延、拖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在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站好岗,值好班,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已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学校领导应身先士卒,坚守岗位,最后撤离。
3、在学校出现突发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县教育局报告。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召集下,在事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突发事件有关表格,以备查用。

编辑:王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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